冷氣機自燃裝潢全毀 獲賠近300萬
基隆市呂姓屋主的民宅因冷氣機排水器裝設不良,導致冷氣機在元旦凌晨自燃引發大火,室內裝潢和家具幾乎全毀。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基隆市民宅因冷氣機排水器裝設不良,導致冷氣機在元旦凌晨自燃引發大火,室內裝潢和家具幾乎全毀,呂姓屋主訴請安裝冷氣廠商賠償,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定安裝廠商有疏失,判決賠償呂男297萬2724元和利息,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基隆男子呂大榮97年4月17日向開設福泰冷氣行的鄭萬成購買三洋公司的分離式冷氣機,並由鄭男加裝排水器,100年1月1日凌晨1點51分,冷氣機竟然自燃,屋內裝潢和家具幾乎全被燒毀,心有餘悸的呂男將鄭男和生產冷氣的三洋公司,及製造排水器的煥禹公司統統告上法院。
基隆市消防局鑑定後,認為起火處是冷氣機,雙方當事人同意再由電機技師公會進一步鑑定,鑑定報告認為,因冷氣機的排水器和「花線」裝在冷氣機的內部下方,散熱不良導致排水器故障。
再者,冷氣機運轉時,「花線」與所接觸冷氣機的保麗龍板產生摩擦導致裂痕,加上夜晚時電線負載輕,電壓上升造成短路,冷氣機又沒保險絲等保護裝置,因此自燃引發火災,高院合議庭據以認定火災是鄭男安裝排水器不當造成,應負責賠償,與三洋冷氣機和排水器廠商無關,判決鄭男應賠償297萬餘元,鄭男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