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隊員偷自家人皮夾 判罰8千元
2015/09/14 14:1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消防局土城消防分隊4月起,陸續有隊員放在辦公室的現金失竊,一名隊員的網路攝影機剛好沒關,清楚錄下嫌犯身影,沒想到追查發現,行竊者竟是年初才剛調至土城消防分隊的33歲張姓隊員,張男坦承犯案3起得手3千元,新北地院今依竊盜罪,判處罰金8千元,如易服8日勞役,緩刑2年,可上訴。
從4月起,土城消防分隊至少有6隊員發現錢不見了,損失1千到1萬元不等,共2萬4千元,張男僅坦承趁3位同仁不在位子時,竊取對方皮夾內的現金,每次拿走1千元共3千元。
法官審酌張姓消防員認罪,表示很後悔偷了自己弟兄的錢,事後將錢返回被害人,並與其等達成和解,認為經此偵查審判程序應無再犯之虞,因此予其緩刑,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