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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朱高正酒後鬧事 判5月徒刑定讞

前立法委員朱高正遭控酒後鬧事,不滿法院判決上訴。今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判朱5月徒刑定讞。(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前立法委員朱高正遭控酒後鬧事,不滿法院判決上訴。今日高等法院駁回上訴,判朱5月徒刑定讞。(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2015/06/09 11: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立法委員朱高正,被控前年在北市紅包場酒後鬧事,辱罵及推倒員警,一審判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須賠兩警逾新台幣14萬元。朱高正上訴堅稱正當防衛,但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判朱5月徒刑定讞。

朱高正因與友人在餐廳喝酒談事情,與店家發生糾紛,制服警員吳沛樺、張邦寧獲報前往處理,卻遭朱罵「猴囝仔」等話,朱與員警還發生扭打,隨後遭制伏送辦。

朱高正上訴出庭,堅稱是員警執法過當,「對我而言,還是認為這2名員警是「猴囝仔」(台語)」,朱認為這是口頭禪,說自己「應全部無罪」;已離職警員吳沛樺說,「應該讓他坐牢,才會反省他是多麼囂張、跋扈。」另一名員警張邦寧則低調未受訪。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朱高正,一審法院審理期間,兩名警員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審今年2月判朱高正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另須賠兩名警員各新台幣逾7萬元。

已離職警員吳沛樺說(左),「應該讓他坐牢,才會反省他是多麼囂張、跋扈。」(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已離職警員吳沛樺說(左),「應該讓他坐牢,才會反省他是多麼囂張、跋扈。」(資料照,記者黃欣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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