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案辯論終結 農曆春節後宣判
新北地院偵辦北捷殺人案,進行最終言詞辯論庭,提訊鄭捷(左)。(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溫于德/新北報導〕鄭捷殺人案今天上午再度開庭,由於證人詰問已結束,今展開言詞辯論;鄭捷一如往常行使緘默權,由辯護律師代為回答,但有別於前幾次開庭,鄭捷雙眼無神、明顯放空,當辯護律師準備的投影片提到他的家庭、求學狀況時,鄭捷雙眼直盯著投影片內容,顯然很在意家人、學校老師與同學對他的評價,但內容離開相關章節時,鄭再度呈現無所謂的態度,絲毫對律師為他請求法官求處死刑外之適量刑度毫不在乎。
辯護律師首先從鄭捷家庭背景談起,投影片內容提到鄭捷的表弟認為他「不會對家人談心事」、母親則認為他「上大學後越來越陌生」、同學則說他「有種疏離感」,鄭捷專心看投影片,顯然在意家人對他的評價,尤其當投影片出現由母親提供、鄭捷國小時期的大頭照,以及犯案當天他被媒體拍下的移送照片,鄭捷更是看得出神,有別於日前開庭時置身事外的態度。
辯護律師討論完鄭捷的家庭、求學狀況後,隨即再就刑度方面進行闡述,律師將鄭捷比喻成作家卡謬的《異鄉人》中開槍殺人的歹徒,認為鄭捷身心靈狀態在未被通盤了解情況下,就遭外界的人身攻擊,甚至連靈魂都須遭到審判,無疑是對他的不公平;另律師也引用法學教授李茂生在《失控的懲罰》的一段話,認為鄭捷若被判死是「嚴罰他人所產生的愉悅(爽)」,藉以闡述立場「鄭捷被判死是合乎各界期待,還是鄭捷真罪有應得。」
但當律師極力為鄭捷請求免除死刑時,鄭捷卻是蠻不在乎的態度,回到以往只看桌面或玩手指的情況。
辯護律師主張,鄭捷是葛瑞夫茲氏症患者,在考量他的刑度同時,也應同時審酌是否能花更長的時間教化他,而不是依以往法院面對殺人犯的態度「求其生,而不可得」,判他死刑。全案今言詞辯論結束後,預計農曆春節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