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別找到我! 前球團老闆敗訴
2015/01/21 13:37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中華職棒97年爆發米迪亞暴龍隊假球案,震驚體壇,球團前老闆施建新(後改名施允澤)獲判無罪確定,但施男不滿網路仍可搜得相關新聞,告上法院要求Google移除關鍵字與連結;台北地院審理認為,Google搜尋引擎歸美國總公司所管,台灣分公司無權刪除紀錄,判施男敗訴;仍可上訴。
米迪亞暴龍隊97年爆出假球案,球隊包括老闆、教練、球員,以及翻譯人員等,共33人被依背信、詐欺、賭博等罪嫌起訴,其中球隊老闆施建新,一度遭質疑是幕後黑手,不過法院審理認定,施男並沒有逼迫球員打假球,而是球員受利誘參與,判施男無罪確定。
施建新雖改名為施允澤,但他認為,只要輸入關鍵字,還是能在Google搜尋到相關新聞,一再損害他的名譽,因此提告請求Google刪除關鍵字。
法官認為,Google搜尋引擎由美國總公司所經營,台灣分公司無權刪除搜尋結果;另外,施男主張其名譽權與隱私權受損,但消保法只保障生命、身體、健康及財產權,不包含名譽權及隱私權,判施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