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閹頭案二審開庭 陳佳富不認罪 3月4日宣判
涉嫌殺害妹妹並分屍的陳佳富。(記者余雪蘭翻攝)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廚師陳佳富因經濟情況不佳,為親妹妹投保後,痛下毒手將她殺害,意圖詐領高額保險金,事後還將死者肢解棄屍醃頭,引起社會譁然,嘉義地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高分院今日辯論終結,陳仍一路否認到底,合議庭將在今年3月4日宣判。
102年3月15日,警方接報,在嘉義縣水上鄉一寺廟旁公廁,發現一顆以食鹽醃製的女性頭顱,經過追查,發現死者是有精神障礙的陳姓女子,經調閱監視影帶及分析犯罪軌跡,發現死者的親哥哥陳佳富(38歲)涉有重嫌,將他逮捕。
警方調查發現,陳佳富先後幫妹妹向5家保險公司投保,理賠金總額高達新台幣600萬元,不排除是為了金錢,才痛下毒手。
檢察官偵訊後,發現王男先在新北市住處掐死死者,再以菜刀肢解屍體後,將頭顱用食鹽醃漬保存,部分屍塊及內臟則用絞肉機絞碎,加水稀釋由浴室排水孔排出。
事後,陳佳富戴墨鏡、假髮變裝,將頭顱帶往南部,棄置在寺廟旁公廁,事後署名「好心人」投書警方,指點找到寫有「陳婉婷」字條的頭顱,費心故布疑陣,仍被查獲。
一審時,法官認為他殺害親妹肢解棄屍事證明確,但考量他從小遭家暴,人格扭曲,加上陳母為兒子求情,及國際人權公約對生命權的尊重,依殺人、遺棄毀損屍體、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經上訴二審,法院昨日召開辯論庭。陳佳富由法扶律師陪同出庭,態度冷靜,答辯自如,對於法庭問到他殺人、詐領保險金之事,都一概否認。
甚至連法官提示,陳母曾指認錄影帶裡戴墨鏡、假髮變裝,將頭顱棄置的男子就是陳佳富時,陳男還堅稱是母親認錯人,今天下午4時合議庭辯論終結,將於兩個月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