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船未銷毀火警燬旁船 竹市府判賠1653萬
2014/09/25 14:13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竹漁船「永金展6號」走私海洛因遭海關沒入,交由新竹市政府銷毀,船卻棄置南寮漁港14年,98年間「永金展6號」火警延燒鄰船,1船員躲避不及掉入海中溺斃,被焚燬鄰船船主提告聲請國賠,最高法院判決新竹市府需賠償2名船主共1653萬餘元確定。
判決指出,98月10月9日下午4點,停放南寮漁港的「永金展6號」,疑因遊客亂丟菸蒂,引燃甲板上紙張及保利龍,加上海風助勢,漁船瞬間遭大火焚燬,一旁3艘漁船也被波及燒燬,船員吳忠雄躲避不及,墜海溺斃。
合議庭認為,台北關稅局根據行政法院確定判決,囑託市府銷毀「永金展6號」,但市府態度消極,讓漁船停放漁港10餘年,官員明顯怠行職務,根據受損漁船鑑價結果,判決市府須賠償船主共1653萬31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