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垂降搶劫鄰居 「蜘蛛人」判10年
2014/08/29 12:21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男子黃宗恩因缺錢花用,竟然扮成「蜘蛛人」,先以頭套、口罩蒙面,並從其5樓租住處以繩索垂降到3樓鄰居陽台,搶劫居住於此的一對老夫婦,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盜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書指出,黃宗恩(47歲)因長期失業,投靠住在台中市北區某社區大樓5樓的姊姊,而他經長期觀察,發現住同棟大樓3樓的顏姓老夫婦生活優渥,竟然心起歹念,策劃強盜其財物。
在去年10月間,黃男先以頭套、口罩蒙面,並以塑膠繩、電線綁住腳部,從其住處5樓房間爬出窗外,然後垂降到4樓女兒牆,再垂降到3樓後陽台,持刀棍侵入這對老夫婦的臥房內。
黃男入侵之後,搖醒在睡夢中的老夫婦,要求他們拿出錢財,並持刀砍向顏姓老翁的右手臂,老翁為顧及安危,只好從皮包拿出2萬8000多元,而黃男搶到錢財之後,對老夫婦說:「不要動!我在外面有人接應。」以防2人報警。
事後老夫婦通知大樓警衛協助救護,而警方獲報之後,調閱大樓及案發路口監視器影像比對,發現住在大樓5樓的黃男涉有重嫌,立即將他逮捕,而檢方偵辦之後依強盜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辯稱自己因罹患精神疾病而服用藥物,影響其辨識能力,希望法官能輕判。但法官認為,黃男在作案時能利用工具從5樓垂降到3樓,其動作靈敏、平衡感良好,且犯案後還以「外面有人接應」來威脅被害人,顯然其身體及辨識能力未受藥物影響,因而不採信其辯解,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