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看護全年無休 法院判醫院賠償
2014/06/25 13:5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5名越籍看護不滿在醫院工作,全年無休且超時工作,訴請新莊英仁醫院賠償加班費,最高法院判決院方敗訴,認為外籍看護適用勞基法,應給付她們共170萬509元的加班費和資遣費,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98年間,陳氏秋恆等5名越南女子,在新北市新莊英仁醫院當看護工,約訂每人每月基本薪資為1萬7千多元,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逾42小時;越女則指控每天工作12小時,且須輪值日夜班,例假及國定假日完全沒有休息。
合議庭認為,院方違反勞基法規定,不讓越女例假日休息,還拒發加班費,判決院方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