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林克穎案 監院糾正移民署
2013/06/07 06:00
〔記者吳明杰、錢利忠/台北報導〕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遭判刑的英商林克穎,在入獄服刑前竟用下屬護照潛逃出境,監察院昨糾正內政部移民署,認為移民署未能覈實查驗林克穎所持護照,致其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境中,還能持用他人護照潛逃出境,嚴重斲傷司法威信,更導致受害人家屬求償困難,顯有違失。
監察院指出,移民署怠於建置生物特徵識別系統,又未積極補實預算員額,導致沒有確實查驗林克穎持用他人護照潛逃出境,已危及國境安全。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移民署回應說,將虛心檢討、改善,並全力爭取人力增加、建置高科技設備,防止類似情況發生,預計年底國內機場將啟用外國人生物特徵辨識系統。
糾正案文指出,移民署早在九十七年八月後,即可依法對特定入出境人士蒐集生物特徵相關資訊以供識別,但至今仍未落實執行,導致目前入出境仍以人工方式辦理查驗比對,未能維護國境安全,實屬重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