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員曾麗燕 改判當選有效
2012/04/12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地院判決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曾麗燕當選無效,曾麗燕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昨天宣判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樁腳等人賄選與曾女有關,判決曾麗燕當選有效確定。
前年底高雄縣市合併首次市議員選舉,曾麗燕當選,但以第一高票落選的候選人吳銘賜和另一名落選人蔡武宏均認為曾女透過林姓女樁腳等多人,以每票五百元賄選,向高雄地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曾麗燕指稱,林女等人不是她的樁腳或競選團隊,也未授意賄選,更非其親近家屬,原告請求沒有理由。
地院法官審判認為,林姓等多名樁腳的確替曾麗燕買票,其中有人與曾麗燕配偶林宏宗的助理接觸,判決吳銘賜等兩人勝訴。
曾麗燕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開庭後,認為吳銘賜等人無法舉證林女等人賄選與曾麗燕有關,昨天下午改判曾麗燕勝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