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作偽證 羅勝順夫婦認罪
2010/05/06 06:00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涉嫌在扁案中作偽證的羅勝順及羅施麗雲(羅太太)夫婦,日前當庭坦承因「無知」聽從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指示而犯罪,願各捐廿五萬元公益捐換緩刑,昨天兩人各遭法官判刑三個月,各緩刑兩年;均可上訴。
台北地院去年判扁珍無期徒刑後,另案向檢方告發羅勝順、羅施麗雲,在檢方偵辦國務機要費案期間,不實供稱曾接受陳水扁以國務機要費犒賞,並以他人發票不實報帳,涉嫌偽證罪,兩人遭檢方起訴。
羅施麗雲主張,她在扁家時,從不知有國務機要費,自己確是在吳淑珍要求下蒐集發票,是一時「無知」拖累全家,請求法院及社會大眾原諒。
羅勝順夫婦認罪後,同意以每人廿五萬元公益捐款作為緩刑附帶條件,法院昨判兩人各六個月徒刑均減為三個月,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