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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大今開議 林義雄期待「山中傳奇」完結篇

2005/05/30 06:00

記者邱燕玲╱專訪

核四公投促進會執委、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昨天接受本報專訪時,首度回答有關黨內「蘇謝之爭」及政黨惡鬥問題指出,台灣政黨之間的惡鬥,或各政黨內同志的競爭,都應改變最基本的心態,要與人為善,才有可能共同解決台灣的困難和問題。

國民大會今天展開集會,林義雄表示,他不會上山監督,只想在家休息看電視,並祈禱這次看到的是台灣最後一次的「山中傳奇」。以下是訪談紀要:

問:您要求總統、行政院就國大職權行使法提覆議,行政院不提覆議的三大理由提到,「基於權力分立之憲政原理,國大職權行使法非行政院提案,且與行政院政務無關,自不宜由行政院提出覆議」,您的看法如何?

答:設計覆議制度的目的,是在防止錯誤、求得慎重圓滿的決議,不應把它當成對立院不敬,更不應用來做為政治鬥爭、討價還價的籌碼,否則就辜負了設計這種制度的美意,而使它正常的功能不能發揮。

因此,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此制度是使法律或其他議案有更慎重、周延的考慮,行政院若認為立院通過的案子有些不妥當,有違反民主原則、憲政精神、憲法條文,或社會公認的公平正義原則等,就可以要求立院再考慮一次。

至於覆議條件僅規定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並無規定是否為行政院所提之法律案、或是否與其政務有關,且憲法中並未賦予司法、監察、考試院提請覆議之權,因此,所指的法律案應包括各院及立委自行提案之法律案,否則下述荒謬法律通過時,將無合理之補救方法:一、立院若對大法官會議某一項解釋不滿,為加以制裁就通過大法官每月薪水三萬元的法律。

二、若立院制定法律,規定「總統、副總統每月薪資兩千萬元」、「五院院長每月薪水一千五百萬元」、「各部會首長每月薪水一千萬元,立委、考試委員、監察委員的薪水比照部長」,照行政院以上不提覆議的理由看來,行政院只能照單全收,總統也只好照常公布法律,大家也只好依此法領薪。

第一個例子,照行政院說法,就只好不提覆議,讓它成為法律;第二個例子,行政院或許可說財政困難、窒礙難行,向立院提覆議,但立院可答復「我們認為軍購是不必要的,可將軍購預算刪除,省下的六千億元預算可供支領好幾年」。

以上例子看來好像是笑話,但像四分之三高門檻離譜的法律都可通過,顯示立委無視憲政法理,及一般人民的民主常識,若不在此時阻止,未來當然可能鬧這樣的笑話。

問:行政院以「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如移請覆議,行政院長需向立院說明並備詢,就權力分立之原則來看,行政院非適格當事人」,做為不提覆議的第二個理由,您的看法如何?

答:我認為憲法既然規定立院通過的法律案只有行政院才可提覆議,未規定其他各院有此權力,自然可解釋為是把所有法律案的覆議權交給行政院,行政院長備詢時只要說明那件法律案違法不合理、窒礙難行之處即可,並無所謂適格不適格的問題。

問:行政院以「如依憲法規定移請覆議,對本次國大集會及行使職權之時間上迫切性,不能提供實質上之助益」,做為不提覆議的第三個理由,您看法如何?

答:用時間緊迫當作理由,那更不成道理,如果國大集會前一定要有此法才能開會,那這是國家緊急事件,各機關應緊急處理,政院應加開院會決定要不要提覆議,總統要及時核可送立院,所以週四陳總統要行政院研究覆議可能性時,行政院大可馬上召開院會,決定要不要提覆議,若要提,當天下午就可由總統核可、送交立院,週五院會立法院長就應做緊急處理,馬上審議,不需要一小時就可議決覆議案,並即時送總統公布,怎可用時間來不及做推託?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三個機關,都加班幾個小時、通力合作,就可以應付這種急迫需要,現在卻以時間來不及做推託,不禁會使人憂心忡忡地想:「既然有迫切性,又不做緊急處理,那將來我們的國家遇到真正危急的情況,要怎麼辦?」

問:總統已公布國大職權行使法並加註意見,是否可接受?

答:總統在此事上已做出很重大努力,我聽說他曾跟黨內同志討論在立院提復議的可能性,也建議要提復議,做為民進黨從政同志,他已對黨盡了很大的心力。

復議未過後,他要行政院長研究覆議的可能性,現在既然行政院決定不提覆議,總統當然要公布法律,但他公布時加註個人意見,這雖然不是最圓滿的作法,但已表現出總統捍衛民主憲政的意志,對總統的處理我個人非常敬佩。

總統做這些努力中,尤其復議過程中有立委批評總統不應把手伸進立院,認為以後立院會成總統府立法局,這種說法我也為總統抱屈,一般民主國家的總統與國會互動是平常的事,總統為求法案通過,經常邀請各黨派國會領袖來會商討論。

陳總統認為民進黨錯了,跟大家討論要復議,黨團應感激總統的關心才對,總統說的沒道理,黨團不接受就好了,總統也不會怎樣,今天竟然把總統的關心好意拿來做負面批評,說這種話的人要好好檢討一下。

至於有黨籍立委說總統是因為我這幾句話才這樣做,更是模糊焦點的說法,只要看看去年三一九後,有幾十萬人包圍總統府好幾天,總統都能堅定地應對,就知他性格中有堅強的一面,哪可能因我一人就要求立院黨團提復議?在此我也要順便忠告黨內同志,陳總統雖有一些可批評的地方,但是千萬不要把他的客氣、容忍、謙讓、尊重等看成是懦弱、怕了你,若有這種心態,和總統互動就會發生許多困難。

問:陳總統已進入第二屆執政,外界都感覺得到陳總統想要在歷史留名的急迫感,您對陳總統治國方向的建議為何?

答:對於治國方向,千頭萬緒,兩千年時我已決定不接受資政職位,因為我覺得總統既然負責國家大政,就應由他自己思考、判斷、決定並負責,所以並未提出治國建議,但我一向關心的核四與公投制度,我曾向總統做了一些說明:一、台灣的民主制度雖已初步建立,但還必須努力推動公投制度,才能進一步落實國民主權,由人民當家做主;建立完善的公投制度後,人民隨時可透過公投監督政府,不必等到總統大選或立委選舉才能監督。

二、民進黨政府應致力台灣環境的保護,不能讓台灣生態環境再遭受到人為破壞,例如不蓋核四,就是台灣環境政策一個突破性的新里程,這也是與世界同步的進步思潮。

我認為這兩點是可以完成的,並且完全符合民進黨創黨的民主、進步精神,陳總統任內能夠做好這兩件事,就很了不起了。

問:目前民進黨內傳言紛紛,說蘇謝相爭激烈,您的看法如何?

答:日本人流傳一個故事,大意是說,有一天,佛祖在極樂園裡散步,走到井邊,往下一看,井底接連的就是地獄,看到許多人在地獄的火海中浮沈,其中有一個生前作惡多端的土匪。

佛祖看許久,想起這個人生前曾在路上避開一隻昆蟲,所以覺得他還有一絲慈悲心、還有得救,就用法力垂下蜘蛛絲到他面前。

這人很高興攀著蜘蛛絲往上爬,爬到半途往下一看,下面許多人也爭著爬,他深怕蜘蛛絲無法承載那麼多人,連忙往下大喊:「這蜘蛛絲是我先發現的,你們不要爬!」這一喊他頭上的絲就斷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人不應只想到自己的利益,若當時他不自私,希望下面的人也能一同離開地獄,以佛祖無邊的法力,大家都可能得救。

這個故事啟發我們,目前台灣政黨之間的惡鬥,或各政黨內同志的競爭,都應改變最基本的心態,要希望大家都能向上提昇,在相互扶持提昇中,個人也因為與人為善而獲得本身人格的提昇,甚至還可能獲得實質的利益。

可惜,我們的政治運作中,經常看到的是對個人的惡意攻擊,很少看到平和理性的政策辯論,這跟我們的文化有關。

我想,這五年來,台灣政治所以空轉,大概是根源於我們文化中缺少與人為善的素質。我們應該相信,每一個人都是講道理的,都希望整個社會和諧圓滿。若認為自己的主張有道理,應該相信只要耐心地說服溝通,有一天,和我們不同意見的人,就會同意我們的主張。

舉例來說,不管我們主張台獨或主張統一,都要相信對方的出發點是善意的,是為了台灣好,只要互相溝通說服,日子一久,自然就會獲得共識。

只有這樣做,才能使政黨之間或黨內同志間的競爭,都會得到使大家共同提昇的良性發展。也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共同解決台灣的各項困難和問題,不然的話,可能有一天我們會一起下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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