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法中央釋出6612億 主計總處:錢應隨事權移轉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昨天在院會後記者會重申,若中央釋出6612億元,地方自有財源大幅增加,錢也該隨同事權移轉。(行政院提供)
勞健保、老農津貼等移轉給地方負擔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前天開會三分鐘就將「財劃法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長許永議昨在院會後記者會重申,若中央釋出六六一二億元,地方自有財源大幅增加,錢也該隨同事權移轉,原本由省府和地方政府負擔的勞健保、老農津貼等,都要移轉給地方負擔,不能只調整歲入卻不討論事權。
許永議說,國民黨版本要求中央釋出六六一二億元,還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也就是一般性補助款不得減少。以明年總預算為例,歲出編列三兆一三二五億元,扣掉法律義務支出如人事費、勞健保、國民年金、老農津貼等,只剩一兆三一八一億元,若要刪減六六一二億元,比例達到五十%,等於對半砍,且明年度中央編列的一般性補助款二五〇〇億元不能減少,這對中央施政造成重大影響,也不利運作。
對於國民黨立委認為過去精省前,中央和地方財政比為六比四,現在地方只剩廿五%,呼籲中央歸還「消失的」十五%。許永議解釋,精省後,中央接收省府業務、相關收入和支出,且收不抵支,還不夠一三八七億元,中央還承接八一九三億元的債務,「沒有所謂收入要還地方的問題」,「是中央承接省府業務,不是地方承接省府業務」。
許永議表示,若釋出六六一二億元,地方自有財源大幅增加,很多縣市自有財源已高出支出,在此情況下,要求保障一般性補助款非常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