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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社區自購滅火器 里長移除未溝通惹議

2024/09/17 05:30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安區車層里有社區民眾投訴本報,指控里長李易儒以社區滅火器藥劑到期為由,於上月廿八日公告要移除社區滅火器,請住戶或管委會自行再添購;民眾認為,滅火器為管委會自購,里長公告移除前未經溝通,此舉讓社區暴露在火災風險中。

李易儒表示,社區滅火器上有「公物」字樣,是公家財產,應放在公共空間而非公寓大樓內。

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長方英祖說,里經費經里鄰工作會報決議通過,自行運用,並公告在台北市鄰里服務網;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長梁家源表示,社區公寓大樓共用消防設備應由管委會購置,北市有「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補助計劃」,管委會可申請消防及公安修繕等補助。

投訴民眾指出,社區落成時,管委會購置滅火器,前里長施桂英協助更換藥劑後,在鋼瓶印上「公物」,才引起爭議。管委會主任周先生說,里辦提不出滅火器是里公物的證據,里長空口說白話,向市府陳情希望里長撤回決策,未獲明確答覆。

李易儒表示,滅火器清單是前里長移交、由消防廠商建檔;公物應放在公共空間,今年將收回約兩百支,該社區內約佔四十支。他強調,若社區滅火器藥劑或鋼瓶過期而發生公安事件,里辦無法承擔責任,已配合住戶希望延後到月底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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