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未裁罰違規補習班 竹市教育處遭糾正
2024/09/05 05:30
〔記者方瑋立、洪美秀/綜合報導〕監察院昨通過新竹市府教育處糾正案,指竹市轄內補習班多次違規卻怠於裁處,明顯有行政怠失,其中某業者以補習班名義違法經營幼兒園,甚至爆出老闆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三歲幼童性暴力案。對此,市府表示已依規稽查及裁罰,同時祭出停招處分。
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張菊芳調查指出,竹市去年七月發生某私立補習班違規經營幼兒園,甚至發生補習班負責人兒子兼工讀生疑似對三歲幼童性暴力事件,後因事證不足,經市府性別平等事件調查報告認定性侵害不成立、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竹市教育處去年七月予該補習班學前部分停止招生,並依補教法相關規定裁罰十萬元等處分。
監察院調查發現,竹市教育處歷年來一共對該補習班稽查五次,發現業者毫無改善,卻未予裁罰,一直到案件發生後才跨局處查處,顯見教育處稽查不力,核有違失,通過糾正。此外,被害幼兒家長始終認為孩子就讀的是幼兒園,顯見立法與實務嚴重落差。
市府:5次稽查祭停招 未有疏怠
市府表示,已從二○一九年三月十三日、七月十七日、二○二○年一月十三日、二○二一年五月十二日、二○二三年五月三日,共五次稽查,並查獲該補習班疑有幼兒使用補習班空間,其餘四次稽查查獲班務及擴大使用未核准空間,歷次稽查都在一週內函文該補習班進行改善,並要求附上改善證明,以佐證改善完成。
去年又接獲補習班疑似發生幼兒性侵案,市府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也多次突擊稽查,發現補習班業者違反竹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定,以補習班名義招收幼兒園進行教保服務,去年八月對該補習班學前部分祭出「停止招生處分」,並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裁罰十萬元,且開會協助幼童移轉安置至其他幼兒園,都積極處理未有疏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