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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 曾光宗:柯不應以「不知道」一語帶過

台北地檢署傳喚北市前都委曾光宗(右)出庭作證。(記者陳彩玲攝)

台北地檢署傳喚北市前都委曾光宗(右)出庭作證。(記者陳彩玲攝)

2024/09/04 05:30

都委會委員任內多次表達反對

〔記者李容萍、陳彩玲/綜合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遭到聲請羈押,經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台灣建築學會理事長、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曾光宗,曾在台北市都委會委員任內多次表達反對,他昨天凌晨於個人臉書發表千字文,強調當初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更直言此案涉龐大利益且前後歷經六年審議,政治人物不應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

北檢傳喚作證 訊後請回

台北地檢署昨也以證人身分傳喚曾光宗,廉政官下午將他移送北檢複訊,庭訊近三小時結束,訊後請回。曾光宗昨日未接電話,晚間九點透過友人表示,不方便受訪,他要說的話都已寫在臉書。

曾光宗貼文表示,他於二○一七年一月一日至二○二○年十二月卅一日,受聘擔任台北市都委會委員,在出席四次會議中,除了初次因不熟悉此案沒有表達意見,後續的三次會議中,因已了解申請單位(京華城)的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因此基於專業判斷,均提出「反對」意見。

曾光宗強調,二○一九年九月九日都委會第七八三次會議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廿%時,他已不是委員,無法了解該次的審議過程。他非常敬佩於三年前就已注意到此案有問題的市議員,以及於今年開始努力追查此案的市議員們,讓此案不致掩埋在歷史之中,偷渡成功。

曾光宗並提出五點看法。首先提醒政治人物位於一定高度必須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利益,且歷經六年審議,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而且期間都有委員持反對意見,表示此案有爭議,更必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的理由及因果得失。

曾光宗:不應幫申請單位提解套方法

其次,做為主管機關的都發局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

他提到,民間財團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如果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為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另對委員而言,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之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地勇於提出反對意見,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十分含蓄與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

曾光宗認為,容積獎勵原為立意良善的機制,但背後牽涉非常多的利益,各縣市目前對於容獎都有過於浮濫的問題,甚至產生弊端,除違反公平正義,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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