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律師拿翁曉玲「中國人驕傲」 論證反質詢定義不明
國會擴權法案釋憲言詞辯論昨召開,行政院代表律師之一的李荃和在發言時,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稱「麟洋配」奧運奪金是「中國人的驕傲」的爭議,與「反質詢」定義相結合提出質疑,讓網友大讚「太棒的舉例」。 (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憲法法庭昨開庭審理國會擴權釋憲案,代理行政院的律師李荃和針對「反質詢」議題辯論時,以四日在奧運奪金的「麟洋配」為例,稱如果有部長面對立委質詢時回答「我們本來就是中國人,不然是什麼人?」而這句「不然是什麼人」,是否就屬「反質詢」?
李荃和說,國內若有部會首長在臉書寫下「恭喜麟洋、台灣之光」,又在微信提到「恭喜麟洋,中國人的榮耀」(暗指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在微信上稱這是「中國人的驕傲」爭議),結果這位部長被請到立院質詢,被問到:「您到底是中華民國的部長,還是中國的部長?」此時部長一旦回答:「台灣本來就是中國的,不然是什麼的?」這句「不然是什麼的?」是否就是反質詢?如果是反質詢,難道國族自我認同問題不能被尊重、被討論?如果不是反質詢、什麼才是反質詢?
同樣代理政院的律師賴秉詳對著坐在相對人席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黃這次的書狀,大部分是援用民進黨過去的立法行為,要請問黃:「公聽會為何可以取代立法的發言程序?」如果可以取代,為何還要修法?
賴接著藉由前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家族涉刑事案件質詢法務部長為例,若質詢這件事發生在檢察總長身上,總長該不該回答?依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裁定具有拘束各機關的效力,若黃國昌不服裁定,要跟大法官辯論,公務員真的能反質詢嗎?
尤伯祥點名黃國昌 書狀陳述「以問答問」
身為立院訴訟代理人的律師葉慶元解釋,憲法賦予立院質詢權利,北市議會早於二○○○年便透過議事規則要被質詢者不得反質詢,代表反質詢這個法制化用語被使用超過廿年。
葉認為,反質詢代表被質詢者對質詢者提出詰問,如同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曾上質詢台問:「在那叫什麼?」、「你媽媽質詢都沒有像你這樣」;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都明定「禁止」反質詢規定,若違反就處以罰鍰,甚至是有期徒刑。
大法官尤伯祥則當庭點名黃國昌稱,黃透過書狀第十頁主張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這種陳述在他看來是「以問答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