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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青年活動中心 建物捐桃源區公所

梅山青年活動中心位於南橫公路上,黨產會核准「贈與」高雄市桃源區公所。(資料照)

梅山青年活動中心位於南橫公路上,黨產會核准「贈與」高雄市桃源區公所。(資料照)

2024/07/14 05:30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救國團六十一筆不當黨產去年被移轉國有後,救國團近期向行政院黨產會申請將梅山青年活動中心建物「贈與」高雄市桃源區公所。據透露,經審查後,黨產會認為該案符合黨產條例規定,已核准建物捐贈。

符合黨產條例規定

黨產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全部財產推定為不當取得財產。二○二二年七月,黨產會祭出行政處分,命救國團六十一筆土地、建物,以及十三.九億元不當取得財產,應全數移轉國有,並向救國團追徵二億四○五七萬餘元。

據了解,救國團六十一筆不當黨產,國產署去年完成「登記國有」,十六億元現金仍待行政執行署追討。目前救國團要處分名下其餘財產,仍須經黨產會同意始可動支。

黨產會調查報告指出,位於南橫公路上的梅山青年活動中心,前身為梅山山莊,館舍於一九九六年九月改建落成,因土地是公有地,由救國團向原民會承租該地經營。

知情官員受訪表示,救國團向黨產會申請將梅山青年活動中心建物「捐贈」給桃源區公所,經查符合黨產條例相關規定,另向桃源區公所了解無窒礙難行之處,委員會議已同意所請。

官員分析,梅山青年活動中心坐落土地是原民區公有保留地,救國團以前透過黨國特權,能在公有地上蓋房舍經營旅宿,每年寒暑假固定開營隊走南橫,「孤行獨市」保證會有生意,但台灣民主化後,商業競爭、娛樂多元化,很難再有過去優勢。

據掌握,救國團金山、墾丁、天祥青年活動中心等建物收歸國有後,救國團已結束金山青年活動中心營運,現址淪為廢墟;賺錢的墾丁、劍潭青年活動中心持續正常營運,天祥青年活動中心受花蓮地震影響,目前暫停營業,已辭去約聘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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