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院外委會通過法案 授權美台洽簽租稅協定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美東時間十三日召開工作會議,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台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雙重課稅問題,促進貿易投資。(路透檔案照)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美東時間十三日召開工作會議,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台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雙重課稅問題,促進貿易投資。(路透檔案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7/15/162.jpg)
美國參議院外委會美東時間十三日召開工作會議,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台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雙重課稅問題,促進貿易投資。(路透檔案照)
處理雙重課稅問題 促進貿易投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美台經貿關係持續加溫,美國參議院外委會美東時間十三日召開工作會議,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台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雙重課稅問題,促進貿易投資。
中央社報導,法案是由民主黨籍參議院外委會主席梅南德茲、外委會共和黨首席議員里契、外委會亞太小組主席范霍倫及外委會亞太小組共和黨首席議員羅姆尼五月初共同提出,主旨為授權美國總統,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以處理美台雙重課稅問題,促進雙邊貿易投資。
鼓勵各國 提升與台灣經濟關係
里契十三日在會議上表示,法案不只能強化美台關係,授權行政部門與台灣洽談租稅協定,亦能鼓勵其他國家提升與台灣的經濟關係。
參議院外委會通過的「台灣租稅協定法案」是梅南德茲代表提出的修正版本,內容尚未對外公布。
根據提案版本,法案指出,美國與全球六十五個「司法管轄區」(jurisdiction)簽有租稅協定,台灣做為美國前幾大貿易夥伴及全球重要經濟體,加上其戰略重要性及面臨日益嚴重的中國威脅,美國應進一步強化與台灣的經濟關係。
根據法案規定,須在協商啟動至少十五天前通知國會,並在協商完成後三十天內將協定送交國會,待參眾兩院通過共同決議予以核准即算生效。
法案接下來將送交參議院院會審理,待國會兩院都通過,便可遞交美國總統簽署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