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違紀 民進黨屏縣黨部開除12人
2022/09/16 05:3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民進黨屏東縣黨部昨天發布對鄉鎮市長、縣議員等第四類公職人員違紀參選及不參選者,進行黨紀處分,違紀參選人共十二人開除黨籍,五名自動退黨參選者,處以五年內不得再入本黨,總計十七人送交中央評議委員會核定,另外鄉鎮市代表參選人林耀文等人連署,對第五類參選者同樣要進行議處,預計還有約卅人要受到處分。
鄉鎮長、縣議員選舉 違紀參選及不參選者
屏東縣黨部表示,開除黨籍鄉鎮長部分為,違紀不參選高樹鄉長楊秀文,違紀參選長治鄉長古佳川、萬巒鄉長林碧乾、湯文生、內埔鄉長沈商嶽、車城鄉長張雪屏、枋寮鄉長陳亞麟,共七人。
縣議員違紀參選部分,第一選區趙文俊、第二選區蘇孟婕、鍾詔元、第三選區蕭禾秦、第五選區張榮傑,共五人。自行退黨者違紀參選,裁決五年內不得再入民進黨者為,九如鄉長盧譽元、萬丹鄉長簡天屏、新園鄉長周能智、東港鎮長黃禎祥、縣議員第三選區陳宗廷,共五人。
除了對鄉鎮長、縣議員議處外,昨天市民代表林耀文、李進是、林仁傑等人也連署向縣黨部陳情,要求對違紀參選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者進行議處,指明依據黨的規章參選,並繳交登記費及保證金五萬元,結果有人不用黨參選,卻跟著黨提名的候選人公開拉票,相當的不公平,要求比照辦理,對違紀的參選人開除黨籍。
林耀文說,鄉鎮市公代表的部分要比照縣議員及鄉鎮市長,村里長部分可以放寬,但只要是黨有提名的地方卻違紀參選,也要開除黨籍。
縣黨部表示,違紀參選、開除黨籍者不得使用黨徽等相關圖示,不得參加民進黨公開競選活動,公職人員不得為其公開站台,違者依黨章處分,前縣長曹啟鴻為無黨籍縣議員吳亮慶站台,就被黨紀處分停權,至於鄉鎮市代表人及村里長議處部分將再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