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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退將賣情資給軍火商 被通緝還爽領退俸、18趴

退役中將林勤經涉嫌在「博勝案」中,將經國號戰機偵照影像系統維修工程標金、規格等,洩密給軍火商,影響標案結果。(資料照)

退役中將林勤經涉嫌在「博勝案」中,將經國號戰機偵照影像系統維修工程標金、規格等,洩密給軍火商,影響標案結果。(資料照)

2021/01/18 05:30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遭通緝的退將逍遙海外,爽領退俸更無從追討!退役中將林勤經涉嫌將國軍指揮系統「博勝案」情資洩漏給軍火商、二○○七年離開軍伍赴美,二○一四年元月被高檢署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通緝,仍支領半年退俸、四年半的優存共二百一十萬元,礙於現行法令須俟判刑確定始能追繳,國軍、司法單位對此皆莫可奈何。

修法時間差 林勤經領走210萬

尚未判刑確定 軍方無從追討

林勤經現年七十三歲,為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活躍的資通專長將領,主導我國向美國採購攸關參謀本部、三軍司令部重要指管通資情監偵系統(C4ISR)的「博勝案」。林勤經二○○七年退伍赴美後,調查局發現,林涉嫌將「博勝案」第二階段的經國號戰機偵照影像系統維修工程標金、規格等,事先讓軍火商知悉,影響標案結果。

涉洩經國號招標機密 潛逃赴美

根據調查局公布的「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資訊,林勤經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可能在二○○七年七月即潛逃赴美,高檢署在二○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向林發布通緝令,自二○○七年七月起算時效廿五年,至二○三二年七月止。林勤經傳出在二○一四年中時有意返台說明案情,但迄今仍無下文。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為杜絕機密外洩、嚇阻共諜行徑,自二○一六年起陸續修正「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法」等法案,但剝奪因案被通緝者領取退俸的相關條文,直至「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二○一八年六月修正後才正式落實,致使林勤經自二○一四年一月至二○一八年六月遭通緝期間,仍續領十八%優存。

雖然林勤經被通緝後,國軍立即取消林二○一四年下半年的半年退俸,但上半年的退俸已核發,總計林多領了四年半優存、半年退俸,共計約二百一十萬元。

立法院二○一六年十二月修訂「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二○一九年修訂「國家安全法」,皆將追繳全數或部分退俸的機制納入,但皆明定須「判決確定」才能啟動,因此林所領的二百餘萬元上述退俸及十八%優存,現仍無法追繳。

軍方昨說明,在二○一七年底以前,退俸為每半年領一次,高檢署在二○一四年一月發布通緝時,已經發給林勤經上半年的退俸,下半年的退俸則立即停發;十八%優存部分,由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二○一八年六月修法為「軍官、士官於領受退除給與期間,因案被通緝期間,停止其領受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也因新制上路前,法律並無訂定遭「通緝」者須停發的內容,國軍始終秉持依法行政。

至於能否追回上述已領之退休俸金?國軍指,由於林勤經現遭通緝,尚未判刑確定,若判刑確定,會依法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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