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當狩獵「原住民文化」成為市場商品

■林文蘭

林務局結合學術與文化,建構丹大狩獵區。林務局認為開放民眾參與有助於習得原住民文化,況且盜獵無法禁絕不如適度開放,此乃世界潮流。藉由肩負生態旅遊任務的生態嚮導,讓原住民獵人不再以獵殺野生動物為主業,而且可以很快地帶著大家找到目標,一起享受狩獵的樂趣。

受委託的師大研究單位使用紅外線攝影機調查動物族群變化與獵人習性。研究結果發現動物族群量穩定,證明適度開放狩獵並沒有負面影響,反而具正面效果。

丹大布農族獵人欣喜接受重返獵場的夢想。更有原住民提出反對將狩獵污名化為殺戮行為,應反省主流社會長期對環境秩序的漠視,讓原住民有機會找回土地與生態智慧,藉由社會監測機制,令環境資源永續利用。

保育界認為現代原住民的新狩獵文化,不但是野生動物的浩劫,也是原住民族失根的悲哀。他們指出原住民和農委會開放狩獵的真正理由,恐不在文化的傳承,經濟誘因才是真正的理由。他們反對開放不尊重生命的狩獵行為。

究竟誰有權力決定該被捕獲的獵物?倘若相關單位尊重原住民文化傳統,為何設置禁帶獵狗的規定?此外,「限獵」和「獵場範圍」的相關規定何嘗不是一種夾帶尊重和開放帷幕之下的限制?有限度的開放是一種「自由」重獲?還是一種活生生的「權力」展現?現行措施規定原住民獵人一旦捕獲獵物,依循著檢查哨的研究樣本採樣程序後,方可自行處理獵物。學術界可以在毋須上山採樣觀測之餘,又飽覽野生動物的觀察紀錄。試問除了受委託的調查單位,誰有機會獲致動物觀察切片?這無疑地將成就一場學術場域的另類奇蹟。研究對象的收集透過免費的外包制度,毫無研究成本即可獲得研究資料。我不免要好奇地探問:該不該給這些原住民獵人「資料收集費用」?

林務局期望藉由教育訓練「職業獵人」轉型為「生態嚮導」,使其成為綠色產業尖兵。同樣地,生態智慧的決定權在誰手上?透過制式的培訓課程,讓土地倫理與環保的抽象概念映照在原住民的生活知能上,乃是一種宰制性觀念的灌輸。在無數的過往經驗中,我們可以輕易地發現原住民的傳統文化,往往被萃取出珍稀和觀奇的元素,轉化為可資販賣與觀光的焦點。

狩獵也將淪落成為一種經過文化和生態包裝的商品。試問未來去參加丹大狩獵是否也將成為旅行社的套裝行程?蘊藏傳統文化教育底蘊的元素,例如:鳥占、夢卜、獵犬以及眾多的土地倫理和生態智慧,是否將成為這整套重建文化過程中失根的一角?

開放原住民狩獵區乃是一項政策美意,也蘊涵著尊重及深層的文化和生命教育意義。倘若沒有建構完整的社會監測機制,流於粗糙的環境評估過程,未考量與尊重狩獵文化的儀式和意義,僅是壓榨原住民文化在未來綠色消費趨勢下的剩餘價值。

(作者林文蘭╱台大社會學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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