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心夫婦聲請撤銷限境 地院駁回
向心、龔青夫婦(後、前戴口罩者)提出準抗告,請求解除境管,遭台北地院駁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王立強共諜案,上月諭令中國創新投資公司負責人向心、龔青夫婦限制出境、出海,向心夫婦不服,向法院提出準抗告,請求解除境管;台北地院法官昨認為兩人有能力、也有動機滯留海外不到庭,有必要限制出境,駁回其聲請。
裁定指出,北檢依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之發展組織罪,限制向心夫婦出境、出海後,向心夫婦去年十二月五日、十二日分向北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北檢同月十三日訊問後,認為本案尚未偵結,為確保兩人能按時到庭,有必要限制其出境、出海,不准其聲請。
向心夫婦同月十七日提出準抗告,向心主張須返回香港執行中國創新、中國趨勢公司業務,以免公司或股東損失;龔青則主張須返港就醫。
法官審酌,依目前偵查進度,還有很多事證有待持續調查釐清,向心夫婦在台沒有固定住居,所涉發展組織罪為七年以上重罪,兩人出境後有能力和動機滯留國外,檢方限制兩人出境、出海並無過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