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靠選舉發大財 時力提案增訂「韓國瑜條款」
2019/07/18 05:30
〔記者彭琬馨、王榮祥/綜合報導〕時代力量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提出修法,增訂民選公職人員除競選連任外,登記參選其他公職候選人時,即應視同辭去原先職位,原職位領到的選舉補助款也應繳回。
禁帶職參選 追回選舉補助款
時力針對帶職參選者追回選舉補助款的修法,被外界解讀為「韓國瑜條款」;高雄市長韓國瑜昨對此指出,相關補助是全國一體適用。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與時力高雄市立委參選人陳惠敏,昨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宣布將針對「公職人員選罷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增訂條文,民選公職登記參選其他公職候選人時,即視同辭去原先職位。林于凱並向韓國瑜喊話表示,民調顯示,六十%的高雄市民希望韓國瑜先辭去市長再選總統,「市民期待你辭職!」
徐永明說,韓國瑜在去年市長選舉中獲得二千多萬元的選舉補助款,若參選總統,以國民黨基本盤粗估,大約能再拿到一億多元的選舉補助款,「一年內參加兩次選舉,就能拿到二億多元」,此情況會讓市民覺得「選舉可以發大財」。
陳惠敏說,立法院下個會期九月初開議,此次總統大選登記時間在十一月,修法時程上「絕對來得及」,呼籲朝野黨團應以建立制度為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