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若修法弱化試委職權 伍錦霖嗆辭考試院長
考試院長伍錦霖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立法院執意強行修法更改考試委員憲定職權,將嚴重違憲,他必辭職負起政治責任,對國家、歷史負責。(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擬將現行十九名考試委員降為三名,任期六年改成四年,並將考試委員的決策權變更為研究及建議權。考試院長伍錦霖昨召開記者會表示,如果立法院執意強行三讀通過此一條文,更改考試委員憲定職權,將嚴重違憲,他必辭職負起政治責任,對國家、歷史負責。
試委擬砍剩3人 試院喊底線13人
伍錦霖表示,如果考試委員的功能及職權,變成僅具諮詢性質,不具督導和決策的權力,形同毀棄考試院憲定職權,有嚴重違憲疑慮。
立委擬將現行十九名考試委員降為三名,考試院表示,考試院跟司法院大法官依照憲法規定均需獨立行使職權,憲法增修條文明定大法官人數為十五人,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考試院參酌大法官制度,認為將考試委員修正為十三人,應屬合理,且十三名考試委員已是考銓業務運作之最低限度。
考試委員任期方面,考試院主張維持現行六年且任期交錯,讓新當選總統任內都可提名一半名額考試委員,也有利考試委員經驗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