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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首度開鍘 違法任中國政協委員 凌友詩罰50萬

    凌友詩違法擔任中國政協委員且發表不當言論,內政部昨裁罰五十萬元。(資料照)

    凌友詩違法擔任中國政協委員且發表不當言論,內政部昨裁罰五十萬元。(資料照)

    2019/03/16 06:00

    〔記者陳昀、鍾麗華/台北報導〕台灣出生、十七歲移居香港的台籍中國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中國政協會議發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內政部昨天針對其違法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且發表極其不當言論,裁罰法定最高額五十萬元,並正追查其是否持有中國戶籍或護照;若有,將取消其台灣戶籍。陸委會表示,這是首次針對台籍中國政協委員開罰。

    國安局在二○一二年時曾統計在中國擔任公職的有一六九人,其中全國政協一人、地方政府政協或特邀委員七十三人,當時馬政府曾首度將卅二名在中國擔任公職的違法名單送交內政部等相關機關,名單內的鳳凰衛視副台長吳小莉、台商黃紫玉,又在二○一三年分別獲選廣東省政協委員、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陸委會當時雖宣稱要開罰,但最後卻做出解釋文,「特邀特聘」的台籍政協委員與人大代表,是榮譽職,只有建議權、沒有表決權,因此吳小莉、黃紫玉最後都沒有被罰。

    內政部昨指出,凌友詩是以「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代表身分,出任中共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且十一日於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中發表演說,違反兩岸條例事證明確。

    若有中國戶籍、護照 將取消台灣戶籍

    內政部指出,經查凌友詩仍保有我國戶籍及國籍,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處以法定最高額五十萬元罰鍰。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出,凌友詩出境超過兩年,已請移民署協助查閱凌是否持有中國戶籍或護照,目前還在追查中,若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將取消凌友詩的台灣戶籍。

    凌友詩十四日接受「香港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她擁有台灣戶籍和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沒有其他國籍和居留權。對於可能被台灣註銷戶籍與開罰,她說,在政協大會發言前已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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