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因公傷殘納醫療照護 三讀通過
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特種勤務條例修正案」,增訂特勤人員執行特種勤務時,如遭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安置就養、子女教養。圖為國安局特勤中心去年十一月間示範有維安狀況下保護候選人進行實彈射擊。(台北市攝影記者聯誼會提供)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國安局特勤中心教官郭耿宏去年在實彈射擊訓練時,遭學員誤擊癱瘓,卻面臨遭追討看護費的困境。為此,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特種勤務條例修正案」,增訂特勤人員執行特種勤務時,如遭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安置就養、子女教養。且該條款回溯至去年一月一日起適用,條文修正施行前的已支出費用,將核實給予。
特勤中心去年發生一起實彈射擊訓練意外,一名學員實施實彈射擊時,意外擊傷擔任教官的中校訓練組長郭耿宏,導致郭耿宏全身癱瘓。
不過,現行「特種勤務條例」並無看護補助條款,郭耿宏的看護費恐遭國安局追討。因此,王定宇、羅致政等多位立委在本會期提出「特種勤務條例修正草案」,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前天初審通過後,即火速排入院會議程,並在昨天完成三讀程序。
特種勤務條例修正案明訂,特勤及特勤編組人員因特種勤務全殘、半殘者,應給予醫療照護安置就養,並教養其子女至成年或大學畢業。也因此次修法納入「回溯條款」,明訂新制回溯至去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如條文修正、施行前的已支付費用,政府將核實給予,因此,郭耿宏將可享新制上路後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