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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隱身術?駕駛未停讓遭罰嗆申訴 警公布監視畫面打臉

路口監視器清楚拍下該車未停讓行人。(記者姚岳宏翻攝)

路口監視器清楚拍下該車未停讓行人。(記者姚岳宏翻攝)

2024/09/17 14:02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有民眾前晚駕車行經台北市光復北路230巷口,疑未停讓行人,被警方攔下開單告發,但該違規民眾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並未發現有行人,PO網臉書爆料公社討公道,還稱「有一種有、是警察說有就有」,轄區警方今公布路口監視畫面,證實該民眾確實違規,並表示違規當事人若認為無違規事實,可依法申訴,分局將依規定辦理。

該網友PO文指出,當時他轉彎前,就一直觀察有沒有行人,確定沒人、變燈了才起步右轉,還減速讓了一台搶快左轉的熊貓,沒想到紅燈時停在他後面的員警,竟然追上來開了一張未停讓行人的罰單,當時他表示沒看到行人,不願簽收罰單,並稱要打行政訴訟。

該網友說,這2天他一直在思考,起步到進入斑馬線約2至3秒,正常人可以快速的貼上來嗎?他回來調行車記錄器,也確定我沒看到任何人,PO網要網友幫他看看有人嗎;由於該畫面疑有死角,及當時天色昏暗,並未能清楚看到當時有民眾經過,讓網友批「可能看到阿飄」、「7月不是過了?」

不過警方今天公布的路口監視器畫面,該民眾轉彎時確實未停讓行人,後方員警才追上去開單告發,打臉自稱無辜的民眾。

轄區松山分局表示,東社所員警於9月15日執行勤區查察勤務,晚間8時58分行經光復北路與光復北路230巷口,目睹民眾駕駛自小客車由西轉南通過行人穿越道,距離行進中行人3公尺內,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依規定攔停並告知違規事實後舉發,違規當事人若認為無違規事實,可依法申訴,本分局將依規定辦理。

警方隨即追上前開單告發。(記者姚岳宏翻攝)

警方隨即追上前開單告發。(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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