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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盼政院成立身障就業委員會 修訂《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助弱勢

立委李貴敏2日召開「呼籲修訂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保障台灣120萬身心障礙就業權益」記者會。(記者朱沛雄攝)

立委李貴敏2日召開「呼籲修訂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保障台灣120萬身心障礙就業權益」記者會。(記者朱沛雄攝)

2023/10/02 15:32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台灣公益聯盟創辦人鄭龍水,與4名視障者代表,今(2)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成立「身心障礙就業委員會」,幫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保障弱勢權益,並修訂《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8條與其他條文相關用字。

李貴敏指出,《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已有7年未修正,其中第8條條文規範,公益彩券經銷商的遴選,應以「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單親家庭為優先,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難以精準界定「具工作能力」的標準,可能導致執行時在裁量上有混淆空間,甚至侵害身心障礙者與其家屬的權益。

因此,李貴敏與台灣公益聯盟等團體,以及多名視障者代表,主張將「具工作能力」修正為「具行為能力」,明確定義。鄭龍水表示,現行條例相關條文中所稱「具工作能力」,不但很難定義,也涉及人格的歧視,應改為「具行為能力」,在執行與政策面上比較好執行。

鄭龍水也表示,就業是身心障礙者最迫切的需求,呼籲行政院儘快成立「身心障礙就業委員會」,由副院長擔任委員會主任委員,邀集涉及相關業務的各部會參加,幫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更無問題,保障120萬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

財政部國庫署專門委員李德勝表示,條文規定經銷商應「具工作能力」,主要是為了預防人頭戶以及保障經銷商與消費者的消費安全,其實相關規定對於各種類型的身障朋友,是公平對待的機制,這一屆擔任經銷商的有32位是全盲視障朋友。

針對記者會提議將「具工作能力」修正為「具行為能力」,李德勝認為,還是需要審慎了解、研議,他們也憂心有部分身心障礙朋友,可能本身是無行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所以現階段才會透過面試機制,了解經銷商是否有工作能力,但李也說,「具工作能力」可以從寬認定,例如透過輔具、旁人協助完成銷售行為,現階段都可被認定為「具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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