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控陳冠廷養豬場領補助違法 民進黨團:利衝法有排除條款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左)、台北市議員徐巧芯(右)11日召開記者會,舉發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議員徐巧芯今(11)日舉行記者會,指控民進黨立委陳明文長期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直接監督農委會預算,其子陳冠廷的養豬場卻向農委會申請補助,涉嫌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此,立法院民進黨團今代為澄清,強調利衝法有排除條款,只要基於法定身份就可依法申請補助。
徐巧芯說,陳明文公開表示陳冠廷的養豬場有申請政府補助,但陳明文過去長期待在立院經濟委員會,與農委會有監督關係,根據利衝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她強調,陳冠廷身為關係人,同樣受法令規範,將赴監察院舉發此事。
對此,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於黨團記者會上代為澄清,指利衝法第14條第1項設有排除條款,第3款即載明:「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只要符合法定資格,每個人都可以申請,「不會因為你家有人當立委就不行。」
莊瑞雄也說,陳冠廷去養豬,正好符合農委會政策,老舊豬舍如何改善、加強環保、提升生產效率,這是政府預防非洲豬瘟以後,台灣如何達到豬肉自給率,政府很重要的政策,這部分沒有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
民進黨嘉義縣立委蔡易餘指出,畜牧場的負責人是陳冠廷,實際上從事畜牧養豬的人也是陳冠廷,他自從卸任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職位後,積極希望在農業或畜牧業可以有一定投入;陳冠廷曾赴烏干達從事養雞業,對畜牧業不陌生,他希望可以投入養豬,且是引進水濂、隔層等現代化養豬技術,基本上都是很正面的。
蔡易餘表示,有關陳明文被控是否違反利衝法規定,該法設有除外條款,基於法定身份依法申請補助,不論是公職人員本身或關係人,都一樣有排除;只要擁有法定身份,比方說農場負責人,就可申請補助;同樣的,育兒津貼也是如此。
立法院民進黨團今代為澄清,強調利衝法有排除條款,只要基於法定身份就可依法申請補助。(記者田裕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