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爭議 藍營︰鄭運鵬外表對社群友善 實則崇尚言論管制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爭議,國民黨劍指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鄭運鵬,痛批鄭運鵬是箝制言論自由的慣犯,外表顯示的是社群友善的使用者,骨子裡崇尚言論白色恐怖,政府不應只暫緩提案,應立即撤銷。
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並近期舉辦公聽會,受到箝制言論自由的質疑因而暫緩,國民黨今召開記者會,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劍指鄭運鵬,他批評,檢視鄭運鵬過去提案歷程,就知道鄭運鵬是箝制言論自由的慣犯。
凌濤說,鄭運鵬在2017年9月曾提案修正電信法並增訂著作權法,使政府得封鎖侵權網站,網路使用者必須自我審查,被稱做台灣史上第2次的網路白色恐怖﹔2018年12月,行政院宣稱要打假消息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增列政府主管機關或檢舉人發現社群散播假消息可以要求平台業者審查,否則處以罰鍰,當時當立院民進黨團書記長的鄭運鵬說,業者有義務協助下架造謠抹黑製造恐慌的內容。
凌濤表示,到了2020年12月,對於通傳法是否箝制網路自由NCC召開閉門討論會,當時鄭運鵬就說,總不能傳統媒體在法律規範限制一大推,在網路上卻無法公平競爭,到了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鄭運鵬則表示絕對不會影響言論自由。
凌濤批評,鄭運鵬發言露餡,其外表顯示是社群友善使用者,但骨子裡崇尚言論白色恐怖,「鄭運鵬就是林智堅2.0」,靠包裝撐起的人設禁不起檢驗,蔡政府不該只是暫緩提案,應該立即撤銷草案。
國政基金會產創中心召集人簡榮宗指出,面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NCC稱只是草稿,還沒有委員會議決,但連委員會都還沒通過的條文就大費周章召開公聽會,根本就是要強推,遇輿論反彈才說還沒內部共識。
簡榮宗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管制內容太廣泛,不僅只有管兒少保護和詐騙內容,包山包海,都可能落入主管機關管制規範,撲天蓋地,而對業者的管理,沒有向歐盟做分級機制,想要用一部法就管所有的業者,導致業者抗議。
簡榮宗也指出,對於言論自由保護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連偵查犯罪的檢察官,都只能針對3年以上重罪才能調取資料,結果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17條,不用檢察官或法官,行政機關憑行政處分書就可以要求業者提供儲存的資料,對隱私權的保護不可思議。
其次,簡榮宗表示,在所謂資訊限制令,是由行政機關提法院核可,若行政機關覺得法院動作太慢,還可以要求業者加註警示,而警示內容是否真假不是法院認定,是由行政機關認定,簡直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