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打炒房將避免傷及無辜 個人被迫賣房等不課重稅
2021/03/10 21:5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打炒房,明天召開的院會將通過有關房地合一稅的「所得稅」修法,決定修法延長短期持有的定義,個人與法人在短期內炒作房地產售屋獲利將課35%或45%的重稅,根據修法,現行持有期間一年內售屋獲利課45%重稅,延長為持有二年內,至於現行超過一年、未逾二年要課35%稅率,則調整為超過二年、未逾五年要課35%稅率。
持有2年內售屋獲利課45%重稅
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修法傷及無辜,行政院明天通用的條文將明定因財政部公告之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之房屋、土地者,課以較低稅率20%,亦即,個人若有非自願離職、失業等因素,被迫要在五年內賣房,將不會課以重稅。
至於個人以自有土地與營利事業合作興建房屋,自土地取得之日起算五年內完成並銷售該房屋、土地者,稅率為20%。至於持有房屋、土地的期間超過五年,未逾十年者,稅率也是20%。
為避免投資公司炒房,這次房地合一稅修法一併將「境內」法人交易房產納入房地合一稅制,最高稅率也由現行20%大幅提高為45%,持有二年以內稅率45%,以遏止投資公司藉由炒房規避稅賦。
囤房稅修法暫緩
行政院為健全房市發展,將短期持有定義由二年延長為五年,據悉,政院經與民進黨團溝通,對推動房地合一稅修法有高度共識,至於是否推出囤房稅修法,考量恐引發持有多戶住宅的房東因需繳納較高稅率而調漲房租,轉嫁到在外租屋的年輕人身上,因此,暫不提出囤房稅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