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提告求和解 柯文哲獲法界肯定
柯文哲當選後主張撤銷所有提告,以促成社會和諧。(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柯文哲選後主張撤回選舉訴訟,對此,法界人士表示,雖然多數提告屬「非告訴乃論」、不可撤告,但柯營願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有其正面意義。
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在選戰期間,曾因MG149案、竊聽案等,控告國民黨立委羅淑蕾、前立委邱毅等人,包括刑法妨害名譽、誣告和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等罪;如今大選落幕,柯文哲為促進藍綠和解,也期盼各界能放下紛擾,決定撤銷選舉期間所有的訟訴。
據了解,柯文哲所提告的罪名中,選罷法、誣告等罪皆屬「非告訴乃論罪」,受害人無權利撤告;唯有屬於「告訴乃論罪」的妨害名譽罪能在柯營意願下選擇撤告。
《中國時報》報導,雖然柯文哲撤告動作看似「口惠而實不至」,但柯文哲仍獲法界的高度肯定。報導指出,法界人士認為,柯文哲止訟息爭的態度可促進社會和諧、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有極大的價值與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