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災難後的自責和憂鬱

◎ 柯慧貞

花蓮大地震下,經歷受困、受傷、他人死亡者,可能會經歷一系列複雜的情緒反應,包括,震驚與否認、恐懼與焦慮、悲傷與失落、愧疚與自責、憤怒與挫敗感、憂鬱與絕望等。

過去,在災後急性壓力反應個案的心理治療時,發現很多個案經歷自責和憂鬱情緒,尤其當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或決定導致了災難發生或加劇了災難後果時。例如,一位父親在地震發生時,決定將家人帶到他認為安全的地方,但該地方最終災情嚴重導致家人受傷。這位父親感到極度自責,「我錯誤的決定,導致了家人的受傷!」。另一位太魯閣號事故輕傷倖存者,在緊急逃離時,看到隔壁被壓傷的人喊著「救我,救我,⋯」,但自己無力救他,而緊急逃出,之後不斷自責自己害死這位乘客。這種自責想法影響深遠,不僅加重了情緒負擔,還可能導致憂鬱、焦慮和自傷意念和行動,也可能阻礙個案的復原,使他們難以前進和重建生活。因此,協助受難者覺察自責、重新以多元角度詮釋災難原因,客觀評估自己的行為和決定的影響比重、了解災難的發生常是無法預測和控制的、學習寬恕自己、並將注意力轉移到當下的生活和未來的重建上,而不再過度沉溺於過去的自責中是重要的。

愧疚和自責在經歷災難的兒童中很常見,他們可能誤以為自己的行為或想法與災難有關聯;兒童常認為「我的想法或行為會影響周圍的世界,包括自然災害的發生」。我在八八水災時,曾協助三位災後疑似創傷後壓力反應的國小學童,都出現了自責和憂鬱情緒,分別認為自己偷了錢包去網咖玩遊戲、沒有聽爸爸的話回家吃晚飯而在外面踢石頭、水災前和家人爭吵等,導致了上帝懲罰而引發了大水災。另也曾有位學童在生日時,許了願望,希望學校放假,後來颱風來襲導致學校關閉,他以為是自己的願望導致了颱風。在這些情況下,兒童將災難錯誤地歸因於自己的行為或想法,因而產生不正確的愧疚和自責感。父母、照顧者、老師或心理師能覺察和幫助兒童理解災難的真實原因,並減少他們的不合理自責感,是非常重要的。

(作者為亞洲大學心理系教授、台中市臨床心理師公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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