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大學防災體制的三大問題

◎ 楊永年

○四○三花蓮大地震,導致東華大學理工一館大火,初步評估損失約五億;但重建經費可能達廿億。根據報導,起火的可能原因包括電路故障延燒實驗室、易燃化學藥品擺放或屯放不當。通常火調分成三大部分,包括火場調查、火災鑑識及防災體制等。前兩部分屬縣市消防局權責,第三部分,大學防災體制問題,則非消防體系所能著力。

所謂大學防災的體制指的是組織體系設計內涵,主要問題有三:

第一,防災轄管機關問題:大學屬教育部轄管的教育體系,和地方政府無隸屬關係。由高教司負責全國大學事務,工作項目卻不涵蓋校園防災事務。在此情形下,須靠大學自主治理,或仰賴學校或校長是否重視防災議題,才可能避免類似問題重複發生。

第二,大學防災能力不足:校園的專長在科學研發,不在防災。因應實驗室安全,很多大學多設有一級單位的環安衛中心進行管理。但除了防災人力有限,連帶防災專長或專業知識也有所不足。甚至,環安衛中心因係大學內部單位,所以多是「自己人」監督「自己人」。

第三,大學防災資源不足:大學常被歸類為「非營利組織」,長年以來,公私立大學多在「喊窮」情形下,沒有多餘的人力與預算進行防災,直接與間接造成防災資源不足。如果是公司或工廠,還有縣市政府消防局、勞工局可以監督或檢查,學校的實驗室,只能以「自主治理」方式「自求多福」。

綜言之,大學校園防災是重要議題,但除非有來自外部的監督與支援,否則大學校園防災資源不足的問題難以改善。此次東華實驗室火災,提供我們強化大學防災體制的切入點。前提是,須作完整調查,重點不在究責,而在避免類似問題再發生。如果重點在「究責」,調查過程可能會遭阻,可能難查到關鍵因素,也就難以預防類似問題。更重要的是,透過個案的調查與研究,可凸顯大學校園體制的諸多問題,而這不僅是東華大學的問題。

(作者為成大政治系教授,台南市政府防災諮詢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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