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23條開啟香港戒嚴時期

◎ 康駿銘

香港「愛國議會」日前通過基本法廿三條立法,這部在廿一年前因五十萬港人上街抗議、泛民主派全力反對而擱置的惡法,最終在無人反對、未按正常立法程序進行公眾諮詢之下,火速完成二讀、三讀。全體「愛國議員」藉由參與廿三條的立法討北京歡心,雀躍地表示能完成所謂的「憲政責任」,是「光榮」的任務,還稱立法能讓香港發展繁榮穩定,卻罔顧香港隨著二○一九年「時代革命」失敗而急速中國化後,經濟、民生、社會、治安全面倒退的事實,反映出中國式的「拍馬屁」、「喪事當喜事辦」官僚文化已全面入侵香港。香港人的稅金被迫用來飼養這群笑著斷送香港前程的官員、以及暴力打壓納稅人的所謂「執法者」,反映出民主體制對於人民的重要性。

「廿三條」作為本地議會自行立法的條例,對中國政府而言,能借此假裝中國承諾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仍然存在。比起「港版國安法」,「廿三條」涵蓋範圍更廣泛,不但新增叛國、竊取國家機密、煽動叛亂等,還有與「境外勢力干預」相關的罪行,包括禁止香港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在如此模糊的框架之中,目前在香港的外國機構、投資者,也隨時可能被定義為「外國政治組織」,自由亞洲、國際特赦組織等媒體、非政府組織極可能首當其衝,等於是習近平借香港之手以行動實踐戰狼外交,中國與自由世界未來的關係可想而知。

「廿三條」的「隱匿叛國罪」,把所謂「已有或將有叛國行為」的「知情不報」也列為犯罪行為,鼓勵人民彼此監視、舉報,明顯有意進一步孤立香港,並切斷香港與流散港人之間的一切聯繫。不論「港版國安法」或「廿三條」,都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為名針對異見者肆意濫捕,作為對付自由、民主的法律武器,「香港戒嚴」時期正式開始,甚至影響訪港或過境旅客,筆者呼籲政府提升對香港的旅遊警示,也建議國人避免前往香港。

﹙作者是台灣基進國際部專員,原籍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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