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AI裁判對司法可能的轉機與危機

◎ 陳婉玉

訴訟爆炸、案件量激增,是法院當前困境。當事人殷切期待早日實現正義,但我國司法官員額暨司法預算均有限制,眼見AI技術火紅,筆者想探討引進人工智慧技術,協助法官快速審理案件、解決爭議對司法可能之轉機與危機。

每件訴訟耗時費力花費成本高昂,法官工作量增加,雖然努力去做,仍難撫慰民眾的焦慮。其實有些案件相對簡單、相似、重複且結果可預測。若引進AI技術,基於大量案例的深度學習,透過大數據運用,借助強大演算法及運算能力的優勢,對海量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加上標準化、重複性等特點,協助法官快速完成這類案件的裁判工作,除可滿足民眾迅速獲得正義,也因自動篩選相似度較高的案件,避免「類案不同判決」而引發民眾對司法不公之誤解,更因簡單而重複案件的自動化,使法官有更多時間專注在複雜、困難,甚至從未發生過的案件,進而提升整體裁判品質。

人工智慧雖可深度學習,但學習模式及路徑仍取決於設計者預先編寫之程式;而演算法亦是設計者輸入的規則,此應用所為數據資料的選擇與使用,可能形成上下其手的破口。此外,模型若根據有問題的資料進行訓練,則輸出結果也會有問題;至於以有偏見的資料訓練的人工智慧系統,也可能會延續甚至強化現有的偏見。又因演算法與輸出結果間,相互作用的工作原理複雜且神祕,往往無法理解機器學習和演算法如何得出裁判的特定結果,此將侵蝕司法價值至關重要的「透明度」,可能損害司法的客觀與公正。而當司法人工智慧系統並非開源軟體且受到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保護時,透明度與演算法商業機密保護間的平衡,可能帶來司法的挑戰。

在案件暴增下,為回應民眾盡速伸張正義的訴求,如何慎重而正確、迅速而經濟的妥適裁判,以平衡兼顧當事人的實體利益及程序利益,是嚴肅課題。因「遲來的正義」也許已不是正義,而提高訴訟速度及降低訴訟成本的要求,也不應以犧牲正義為代價。目前司法院已利用新科技進行「數位司法」的改革,期待在人工智慧技術的持續優化、演進下,「智慧化」的司法新時代能早日到來。

(作者是嘉義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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