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臨禍抱佛腳能免罪嗎?

◎ 愚工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近日遭踢爆名下「特種農地」違規使用當作停車場收租,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21日透過臉書表示,該筆土地的使用名目爭議,柯文哲已委託友人、土地管理者儘速處理,租金爭議則會請簽約的管理者儘速釐清,若有該繳的稅額會儘速補繳,補繳完後,會把租金原始數額全數捐作公益用途。

爭議中的農地從2014年就列在柯文哲財產申報清單中,如今被踢爆違法違規,柯文哲夫婦一開始推說不知有這筆財產,隨著案情越演越烈,陳珮琪才改口說願把稅款補繳完後,將違法所得捐出做公益。

類似「臨禍抱佛腳」的行為亦常見於中國貪官族群。例如重慶市國有大晟公司的董事長田世榮被控貪汙2400萬人民幣,但他辯稱有一半捐給寺廟及行善,所以實拿不足2400萬(在中國,刑期長短與受賄金額有關);汕頭市委書記黃志光拿了賄款心裡不安,跑到海豐縣一寺廟想捐錢,又捨不得花錢,於是要求商人李亞鶴

帶100萬現金過來,自己用這100萬做「功德」,以兒子名義捐給寺廟…。針對這些貪官花招,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只要是非法獲取財物的貪污受賄行為,不管事後贓款贓物的去向如何,即便用於公務支出或者社會捐贈,也不影響貪污受賄罪的認定。

按照中國的上述規定,即使柯文哲夫婦捐出違法所得,該判甚麼罪就是甚麼罪。在台灣,柯文哲夫婦被踢爆後才捐出違法所得,將來如何量刑,社會都在看?

(作者從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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