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檳榔稅

◎ 陳良言

二○一八年的地方選舉,執政黨發現因為菸價漲太凶流失選票,而有降低菸價之議;但長照財源已感不足,降低菸價之後的財源缺口怎麼辦?我認為開徵檳榔稅可以納入考量。

檳榔嚼之者眾,賣檳榔、種檳榔者也多。據黃萬傳教授一九九五年的研究,檳榔的益本比(投入一元成本產生的收入)約為二至三元,利潤高,於是中南部的丘陵山區滿山滿谷幾乎都種了檳榔樹,最多時達五萬多公項,年產值逾百億,加上包檳榔用的「荖葉」產值,成為台灣僅次於稻米的第二名農產品。

但檳榔是淺根植物,抓土力弱,抓土範圍小,豪雨來襲時,易造成土石流成災。且醫療和衛生機構認定嚼食檳榔和口腔癌有直接關係,偏偏政府對這個「有百害而無一利」的行業訂下鴕鳥的「三不」(不鼓勵、不輔導、不禁止)政策,於是土石流、口腔癌持續升高,路邊檳榔渣仍然製造髒亂。

如果怕失掉檳榔族選票,起碼讓這個賺錢的行業對社會做一點貢獻吧!仿照菸酒稅捐,也課徵檳榔捐吧︱對種檳榔的、賣檳榔的一體課稅,吃檳榔的應加成繳交健保費!檳榔捐應該只用在山林整治水土保持、長照和環保三種用途上,以對它的破壞做一點回贖,至少也讓每天在家門口道路掃檳榔渣和菸蒂的我掃得心甘情願。

(作者為大學教師,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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