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3日申請
2013/09/07 06:00
勞委會為協助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自9月23日起受理102學年度就學補助申請,至10月2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凡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失業超過1個月,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與配偶101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14萬元以下,且至申請起始日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或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等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者,皆可幫就讀於高中職、大專校院的子女申請。
可到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申請書表,或至勞委會網站(www.cla.gov.tw)下載,也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85151詢問。(記者謝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