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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新制上路 /素食新標示 逾半不合格

    2009/07/02 06:00

    〔記者劉榮、王昶閔/台北報導〕衛生署訂定的「包裝食品素食標示新規定」昨天上路,要求產品明確標示是全素還是奶蛋素等五類,不過,台北市衛生局前往各超商及量販通路稽查,發現架上的素食品項,有過半數標示都未改正,不符規定。

    衛生署要求自七月一日起,素食食品包裝上,必須明確標示「全素或純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五類。若食物中含酒精成分超過八%、健康食品膠囊若含動物膠、奶粉中添加DHA萃取自魚油等,今後都不能再宣稱為素食。一旦業者標示不實,依法最高可罰十五萬元。

    新制另規定,若素食品被檢驗出含有動物性成分,最高可罰二十萬元。若因製程品管不當而攙葷,且限期改善又不改善者,最高可罰三十萬元,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簡任技正姜郁美表示,昨前往南港一家量販店及市區幾個傳統市場、超市稽查,結果發現業者貨架上販售的素食包裝製品,過半都還沒有改正標示。

    衛生局表示,這些尚未改正標示的商品,都是七月一日之前製造,衛生局還不會開罰,會以勸導為主,不過若是七月一日之後製造的素食品,沒有依照新標示規定,則會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衛生局統計,北市素食販售業共有五十四家,包括大賣場、超市、超商、素食批發商等,其中兩家已出租轉讓,衛生局皆已完成標示輔導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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