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深夜危駕 至9月底開5712張罰單
2024/11/08 05: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針對深夜危險駕車行為,規劃每月六次取締行動,由交通警察大隊配合各分局執行取締行動,至今年九月底,開出五七一二張罰單,查獲改裝車輛開罰四○七七件、無照駕駛二萬三八八件,遏止危駕行為的氣焰。
市內沿海地區的部分路段,深夜人車較少時,常有改裝車輛聚集競速,因民眾常抱著跨縣市較可能躲避警方查緝的僥倖心態,桃園市與毗鄰縣市相連的路段,更成為民眾危險駕車的熱門地點,以台六十一線南向廿二公里處的東華路口為例,是新北市車輛進入桃市的必經路段,就常出現改裝車輛聚集危駕亂象。
交警大隊長李維振昨說,市警局在轄管沿海行政區治安、交通的楊梅、大園、蘆竹等三個分局,規劃區域聯防網絡,加強警網夜間道路上的即時監控,配合交大執行每個月六次的危駕行為取締行動,警方於執行行動前會滾動式檢討變更路檢點,行動時則擴大封鎖性路檢,讓取締能迅速、有效。
李維振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兩輛以上的汽車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可處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若危險駕駛行為已妨礙道路通行或對公眾安全造成威脅,還可能構成刑法第一八五條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危險駕駛行為致人死亡或重傷,更會加重處罰,民眾千萬別為了追求刺激而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