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北校園割喉案受害父 籲少事法以生命為重

2024/10/17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新北某國中去年底發生校園割喉案,奪走國三楊姓男學生性命,法院一審判處涉案的「乾哥」郭男九年、「乾妹」林女八年徒刑,楊生父親昨天透過市議員石一佑發表聲明,指未滿十八歲依照刑法「得」減刑,不是「必」減刑,郭男對他的兒子連刺七刀、刀刀致命,怎可減刑?減刑已違反少年事件處理法本質,當有一方逝去生命,少事法應以生命為重,而非公然保護非法。

楊父說,難道加害者的原生家庭問題、家教不彰是楊家造成的嗎?憑什麼因此減刑?法院已經認證,郭男暑假就帶刀遊蕩,案發前郭男的少年保護官竟未曾通知學校或採取其他動作,只有口頭勸告。

「犯後短時間的覺察反省,也可以減刑?」楊父質疑,加害者晤談幾日就馬上悔悟,其心明顯是為了減刑,但郭男、林女殺人時良心已泯,為何法官仍覺得可以原諒?兩人為了減刑無所不用其極,現在都在看醫生,他不解為何教唆的林女刑期較輕,難道殺人罪可以共同分擔?

楊父表示,少事法保護使郭男、林女可以塗銷紀錄,完全抹滅惡行,法官縱放、司法溺愛鑄成大錯,但這些人再犯率高,此判決只會讓社會問題更嚴重,法律應當維護所有人的生命、財產、自由及人權,否則社會安全網將無法有效保護社會大眾,讓校園變成不可控的私刑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