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高鐵旁工地管理 桃市祭罰則
桃市府再強化捷運高鐵週邊工地管理機制,以防範異物掉落軌道事件發生。(桃園建管處提供)
須經第三方專業公會審查才能施工 違者可開罰並勒令停工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機場捷運龜山段今年四月發生工地C型鋼掉落軌道邊,五月新莊段軌道又有工地美耐板掉落,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為此於本月十九日新公告捷運及高鐵兩側限建範圍內的建築工地,施工前應將施工計畫送交第三方專業公會審查,並依外審結果進行修改及落實才能施工,違者可依建築法開罰並勒令停工。
防範異物掉落軌道危及安全
建管處表示,桃園市去年八月導入「施工計畫外審機制」,確保山坡地大規模開挖、高樓層及深開挖建築工地施工期間的安全,而今年四月桃園龜山段發生異物掉落機捷軌道事件,經檢討先前外地也有類似施工材料、機具掉落捷運軌道造成憾事,因此決定從源頭加強鄰近軌道工地管理強度,藉由第三方專業機構,包含建築師公會、土木建築師公會及結構技師公會等,對施工計畫進行審查,降低施工過程中的風險,特別是涉及公共安全及重要交通設施的工地,以確保市民及乘客的安全。
建管處長莊敬權表示,此次公告的新措施,要求捷運及高鐵周邊建案,需有更完整的施工規劃,由專業公會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交通動線及緊急應變措施等面向,進行全面審查並提供具體建議,施工單位必須依外審結果進行修改和落實才能施工,防範異物掉落軌道等事件發生。
按計畫施工仍出包者 也要罰
建管處說,新措施的法源依據為建築法,針對有安全疑慮的工地,可要求進行外審,若未經外審即施工或未按施工計畫施工,依建築法第八十七條可處新台幣九千元罰款,並令其補辦手續,必要可勒令停工。
建管處強調,納管大眾運輸軌道兩側施工工地送審施工計畫,無非是希望建商重視工地管理,依據建築法規定,若經審查及按審查計畫施工仍發生物體掉落情形,將另處新台幣一萬八千元至九萬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勒令停工;隨著機捷使用人潮倍增,加上桃園市軌道建設佈建工作持續展開,該處對不同類型的工地管理將會與時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