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善後 李四川︰20%容獎若違法 要求停工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遭羈押禁見,京華城後續是否停工,備受關注。(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都委會重審 可收回容獎或回饋70% 綠議員︰違法明確就該停工
〔記者何玉華/台北報導〕檢廉調查京華城容積案,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都涉圖利遭羈押禁見,京華城的後續發展備受關注,台北市長蔣萬安訪美前再強調「起訴判刑就會依法處理」;副市長李四川昨受訪表示,若都委會通過的二十%容積獎勵違法,市府就會依法要求停工,並召開都委會重新審議。根據法令,都委會重新審議,有兩種方法,一、收回二十%容獎,要求建商變更設計;二、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七十%回饋台北市政府。
李︰起訴判刑後 重啟都計審議
李四川昨指出,依照建築法要求停工有三要件:未依圖施工、工安或違反都市計畫法;前兩項依法改善後,可以復工,但若是違反都市計畫法,也就是說,如果二十%容獎違法,停工後,就要重新走都委會流程審議二十%容積的處理。
他強調,要證明二十%容獎違法,必須由法院認定;因此,若法院判刑確認都委會委員或首長等相關人員圖利,就證明違反都市計畫法;市府就會在起訴判刑出爐後,重啟都市計畫審議。
洪健益︰若拖到蓋好 應實價買回
市議員洪健益爆料指出,市府已做好一起訴就停工的準備,但若起訴時間拖得太長,京華城已經蓋到八、九成,基於安全考量,應要求京華城實價買回;若是很快就起訴,還沒蓋到二十%容獎的部分,市府一定要立刻召開都委會,要求變更設計砍掉二十%。
若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回饋市府,可根據第八十之二條之二「扣除營建及管銷成本之淨利益應提供市政府百分之七十為回饋」、「回饋得以樓地板面積或代金為之,限用於公有出租住宅、公共服務空間、社會福利文化設施及都市建設等。」
簡舒培︰蔣萬安能煞車不煞車 也是違法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王玉芬今年四月卅日在市議會答詢時,曾允諾一個月研議補救措施,市府遲未對外具體說明,議員們紛紛希望市府先停工。
市議員簡舒培認為,違法已經明確,應該要求停工,若等樓蓋好才要求賠償或代金,那以後所有人蓋違建都可以比照;柯文哲違法在先,蔣萬安能煞車不煞車,豈不又是「柯政策、蔣買單」,柯文哲違法,蔣萬安也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