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單建物修繕 北市補助1.8億
紅單補助上限50萬、黃單40萬 共用區域每棟150萬
〔記者甘孟霖、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今年四月三日花蓮強震後,新增兩件紅單、廿五件黃單建物,台北市建管處今年首度祭罰則,若期限內未處理,將開罰黃單六萬、紅單十萬元,目前萬華區一件紅單建物已拆除,另有七件黃單已進行補強,如今北市府推出高達一.八億元修繕補助,不但已進行補強的紅、黃單可補申請,舊有九二一、三三一地震黃單案也可納入,每戶紅單補助上限五十萬元、黃單則為四十萬元,共用區域每棟補助上限一五○萬元,呼籲民眾盡快修繕並申請補助,否則未來恐被開罰。
0403花蓮強震後 增2件紅單、25件黃單
根據建管處資料,九二一地震列管黃單建物尚有卅六案,三三一地震列管黃單建物尚有十一案,至於本次四月三日花蓮強震後,新增兩件紅單、廿五件黃單建物,其中萬華區一件紅單建物已拆除,另有七件黃單已進行補強,若算上九二一地震至今的列管建物,總共有一件紅單、六十五件黃單。
台北市建管處說明,○四○三震後新增列管案件,五月時已陸續發文,要求紅單個案檢具由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簽證修繕、補強設計圖、監造證明、拆除計畫等文件辦理備查,並於兩個月內完成修繕,竣工後檢具評估安全書面證明,便可解除紅單列管。
黃單則因未達限制使用程度,應於到文後六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備查,並應一年內依據備查的設計圖說辦理補強,檢具書面證明後,便可解除列管。
期限內未處理 黃單罰6萬、紅單10萬
建管處今年五月針對紅、黃單祭罰則,若未在期限內處理,將依《行政執行法》開罰六萬、紅單則會被開罰十萬,可連續加重裁罰;今年花蓮地震後列管案件的萬華區紅單建物,因未檢送修繕計畫書,建管處已於本月二日強制拆除;目前尚餘一件紅單,位於士林區葫蘆街,所有權人已委託專業技師檢送修繕計畫書並經核定,限期九月十五日前修繕完成。另有十八件黃單,目前尚未達修繕期限。
針對九二一、三三一地震的四十七件黃單列管建物,建管處表示,近期已針對案件複查,將盤整仍需補強名單,盤點後將發文給建物所有權人,若在六個月內未處理就會開罰。
申請期限至12月31日 採實支實付
建管處說明,該計畫申請期限至十二月卅一日,如屬列管紅、黃單建物所有權人,可於建築物震損修繕完成後,依規定申請補助費用,紅單修繕補助每戶上限五十萬元、黃單修繕補助每戶上限四十萬元、如屬共用區域修繕,每棟補助上限為一五○萬元整,均採實支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