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共用臨停區惹怨 里長:供長照車使用
2024/08/17 05:30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台北市大同區哈密街廿三巷廿七號前於今年六月劃設共用臨停區,依規定只能停計程車、長照車輛等,卻被腳踏車佔用停放,民眾投訴警方及市府各單位遭踢皮球沒處理,警方回應都有派人去現場查看並請交通大隊拖吊。該民眾並質疑該處不需共用臨停區,當地里長表示需留空間供長照專車及救護車等車輛臨停。
投訴民眾表示,哈密街廿三巷為八米雙向道路,原本機車、腳踏車停車空間就嚴重不足,劃設共用臨停區後,造成居民搶車位,鄰里關係緊張,他認為該處無設置共用臨停區需求,且應經居民同意再劃設。民眾說該共用臨停區平日皆被腳踏車佔用,投訴警方要求拖吊,警方說要請交通大隊拖吊,沒有下文。
大同分局重慶北路派出所所長黃英洲說,近日接獲至少二起民眾報案,都有派人前往現場查看確認有自行車違停,並通報交通大隊拖吊。記者於平日下午前往現場,確實看到不少自行車停在共用臨停區,但旁邊就有一個自行車停放區。
當地重慶里長張艷鴻表示,去年有住戶反映長輩使用長照專車出入不便,甚至有救護車找不到位置停放繞了好幾圈,因此請議員幫忙劃設共用臨停區。她說,停車位固然重要,但萬一發生公共安全事件,要讓救護車和消防車有地方可以停,不能馬路兩旁全部停滿車。
台北市交通局說明,「共用臨停區」僅提供復康巴士、長照車輛、計程車、貨車等具公共服務性質車種臨停上、下客使用,臨停時間比照禁停黃線以三分鐘為限,但復康巴士及長照車輛不受三分鐘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