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墾丁海域觸摸海龜 恐挨罰30萬元

墾丁合界海域觸摸海龜,潛水客觸法恐挨罰30萬。(海巡署提供)

墾丁合界海域觸摸海龜,潛水客觸法恐挨罰30萬。(海巡署提供)

2024/07/23 05:30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保育類生物海龜不得觸碰,已經是相當普遍的常識,但海巡署仍接獲民眾報案,在墾丁合界岸際海域發現潛水客觸摸海龜情形,違反《野保法》恐挨罰三十萬,第六岸巡隊鎖定一名男性潛水客,查證後已函送法辦。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六岸巡隊依據民眾提供影片循線過濾查訪,最終鎖定一名男性潛水客,經與當事人查證後,表示確實於墾丁合界岸際從事潛水活動時有觸摸海龜行為,後續將該男子依違反《野保法》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海巡署表示,民眾從事水上活動時,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違者依據《野保法》第十八條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六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金;民眾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的情形,可撥打海巡署報案專線檢舉,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海龜皮膚上通常有保護黏液,如果人類因為好奇去觸碰,可能會害海龜遭到細菌感染,且海龜是容易緊張之生物,突然被人類觸摸,會使海龜受到驚嚇逃離,未來可能不再洄遊到原地,甚至造成死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生活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挺選手拚好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