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住處自製彩虹菸 恐判7年以上
2024/06/15 05:3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卅三歲許姓男子去年五月間,取得含有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管制藥品的菸草後,在大園區住處內吹乾菸草並捲成「彩虹菸」,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與警方接獲檢舉,早已監控他,經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將他逮捕並起出彩虹菸成品、半成品與原料五千七百餘公克,檢方昨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罪嫌提起公訴,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最高一千萬元。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去年四月廿五日公告,增列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為第三級管制藥品,檢方調查,許男從不明管道取得含有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管制藥品的菸草後,在住處用吹風機將菸草吹得半乾後,再使用捲菸器將菸草填入空菸管內、放入烘乾設備烘乾後製成彩虹菸。